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
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
1996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
本法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,试行的具体部署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(第二次修正)
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
1985年4月1日起施行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
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
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
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。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《商标管理条例》同时废止;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,凡与本法抵触的,同时失效。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
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
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
1991年6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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